「蘇貞昌臉書:中國於2021年10月提供包裹式推薦註冊只有包餡麵食,並無糕餅類……」是錯誤

爭議事件:「蘇貞昌臉書:中國於2021年10月提供包裹式推薦註冊只有包餡麵食,並無糕餅類……」「中國歧視台灣申請期限更比他國少了一年......」
消息來源:蘇貞昌粉專貼文
爭議內容: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澄清,中國宣布台灣業者應包裹式推薦註冊時,只有提供14類產品選項供業者選擇,而其中與糕餅業有關的類別,只有「包餡麵食」類別,並沒有「糕餅」類別,期限又只到10月31日,有意願申請的台灣糕餅類業者,只能選擇以包餡麵食類向中國註冊。此外,中國對於我國食品輸入,申請期限更比他國少了一年。

爭議一、糕餅是否屬於包餡麵食類?為什麼台灣糕餅類業者會選擇以包餡麵食類向中國註冊?
爭議二、中國對於我國食品輸入,申請期限更比他國少了一年?

重點摘要說明:
1. 經查,糕餅不屬於包餡麵食類,故不在包裹式推薦裡面,有意願申請的台灣糕餅類業者,需自行於中國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應用系統」申請。
2. 經查核員檢視貼文「中國歧視台灣申請期限更比他國少了一年」附圖,發現台灣與日本、美國的公文類型不同、內容也不同,用來比較申請時間的長短易有爭議。

爭議一、糕餅是否屬於包餡麵食類?為什麼台灣糕餅類業者會選擇以包餡麵食類向中國註冊?
事實:查核員進入“跨關網:一站式進口中國”網站查詢「中國海關HS編碼系統目錄樹」,會看到「食品」屬於第四類,點選分支內容進入第十九章「穀物、澱粉、乳製品與糕點」,有五大項食品,第二項為「麵食」,第五項為「麵包與糕點」(圖一所示)。「包餡麵食」實例為「湯圓、餃子、餛飩等」;「麵包與糕點」實例為「麵包、糕點、餅乾等」。(圖二、三所示)故可得知兩者分類不同。


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澄清說明,中國於2021年10月提出包裹式推薦註冊時,中國只有提供14類產品選項供業者選擇,其中與糕餅業相關的產品類別,只有「包餡麵食」,並沒有「糕餅」類,業者如想要透過簡易型包裹式推薦,會自己選擇為包餡麵食類。
此外,在食藥署澄清說明中,也提及通聯記錄中提到:18類以外其他食品生產企業,2021年11月後透過「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應用系統」,按照註冊規定第9條相關要求申請註冊。中國於2021年11-12月開放「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應用系統」:此時,屬於自行註冊的產品(如:餅乾、糕點、麵包),由業者自行至中國的註冊系統填寫註冊文件。

從以上資訊得知,糕餅不屬於包餡麵食類,故不在包裹式推薦裡面,有意願申請的台灣糕餅類業者,需自行於中國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應用系統」申請。

爭議二、中國對於我國食品輸入,申請期限更比他國少了一年?
事實:經查核員檢視貼文附圖(圖四所示),日本為「北海道厚生局」之「對中國出口水產品食品處理設施的認證等」截圖文;美國為「美國農業部USDA」之「海關總署就第248號令發布解釋函」截圖文。

台灣的截圖文經簡體轉繁體,內容為:「請你方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輸大陸食品不得含有來自日本福島、宮城、千葉、茨城、櫪木、群馬、長野、琦玉、新潟(大米除外)、東京都等10個縣(都)的原料/配料成分。對已在大陸註冊的輸大陸食品企業,必須於2022年6月30日前完善有關註冊訊息,提供產品原料/調配來源地等訊息。並補充提供該企業輸大陸產品原料/配料均非來自日本上述10個縣(都)的聲明:對新申請註冊的輸大陸食品生產企業,申請時必須填報包含原料/配料來源國家(地區)在內的產品訊息,並隨附該企業輸大陸產品原料/配料均非來自日本上述10個縣(都)的聲明。」以上台灣與日本、美國的公文類型不同、內容也不同,用來比較申請時間的長短易有爭議。

結論:
1. 經查,糕餅不屬於包餡麵食類,故不在包裹式推薦裡面,有意願申請的台灣糕餅類業者,需自行於中國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應用系統」申請。
2. 經查核員檢視貼文「中國歧視台灣申請期限更比他國少了一年」附圖,發現台灣與日本、美國的公文類型不同、內容也不同,用來比較申請時間的長短易有爭議。

資料來源

己爸偶 事實查核 「包餡麵食」與「糕點」的Fact Check心路歷程
跨關網:一站式進口中國(可看目錄樹)
跨關通:一站式進口中國(可看HS編碼)
食藥署:輸中食品資料均依據中方需求補件,請外界勿以錯誤資訊誤導民眾
中国向け輸出水産食品取扱施設の認定等に関すること
China: GACC Issues Explanatory Letter on Decree 248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