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臉書PO文 任內劃設許厝港國家級重要濕地?

鄭文燦表示,桃園沿海藻礁南北延伸達27公里,市府採取分段分區的保護對策。2014年7月公告劃設「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共315公頃,海岸線4.3 公里;2015年1月公告劃設「許厝港國家級重要濕地」共961公傾,海岸線10.5公里。兩個保護區共1276公頃,海岸線達14.8公里,桃園沿海27公里的藻礁生態,已有86.7%的藻礁劃入保護區的範圍。

部分屬實
確實有成立濕地保護區,但非桃園市政府公告劃設,亦不在鄭文燦市長任內成立。

錯誤點一:桃園市政府在2015年1月公告劃設「許厝港國家級重要濕地」共961公傾,海岸線10.5公里
事實:
1.根據「濕地保育法」第三條規範,重要濕地之評定、變更、廢止及公之權限,屬於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而非地方政府。
2.2013年桃園縣農業發展局委託《許厝港濕地生態資源調查暨分析委託研究計畫期末報告書》內容,內政部營建署於 2011 年 1 月 18 日便以公告桃園縣之許厝港濕地屬於新增濕地且為國家級重要濕地,公告範圍以桃 26 道路為分界,東北至埔心溪出海口,西北區域排除聚落密集地區至水深 6 公尺,西至數子林濱海野溪出海口等範圍為主。
3.實際資料顯示,鄭文燦所言桃園市政府採取保護政策公告劃設多塊重要濕地之言論與事實、法規不符。

錯誤點二:兩個保護區共1276公頃,海岸線達14.8公里,桃園沿海27公里的藻礁生態,已有86.7%的藻礁劃入保護區的範圍。
事實:
1.經由簡單數學計算14.8÷27=0.54814,換算百分比約為54.81%。與鄭文燦文章內容所稱已有86.7%的藻礁劃入保護出有所出入。
2.桃園藻礁北起大園區竹圍漁港,南至新屋區永安漁港,綿長約27公里。大致分區如下:竹圍漁港至埔心溪口稱【沙崙藻礁】、埔新溪口至老街溪口稱【許厝港藻礁】、老街溪口到大園與觀音交界稱【潮音藻礁】、大園觀音交界至大堀溪口稱【樹林草漯藻礁】、大堀溪口至觀音溪口稱【白玉藻礁】、觀音溪口至小飯粒溪口稱【大潭藻礁】、小飯壢溪口至永安漁港稱【觀新藻礁】。

結論:
一、鄭文燦臉書文章內容所稱市府公告劃設許厝港濕地,與事實法規不符,且時間點亦有錯誤。
二、鄭文燦臉書內容稱桃園沿岸藻礁已有86.7%劃入保護區,也與實際提供之數字有所出入。

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濕地保育法 許厝港濕地生態資源調 查暨分析委託研究計畫 期末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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