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疫苗合約保存30年內不得銷毀。」是錯誤

爭議事件:疫苗合約保密30年? 陳時中:是「保存」公文不得銷毀

爭議內容:陳時中受訪時說,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為立院調閱小組召集人之一,要公布什麼、遮蔽什麼,都經過委員會討論決議,疫苗合約更是沒有保密30年,而是「保存」,30年內都不得銷毀。

爭議一:蔣萬安去年為立院調閱小組的召集人之一,疫苗採購資料相關會議,到底討論那些遮蔽的內容與公開項目?

爭議二:疫苗合約到底有無保密說?

爭議三:審計部查核專案報告又怎麼說?

重點摘要說明:

1.審計部送交立法院的「COVID-19疫苗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查核報告」,從媒體翻攝畫面可以看出,該報告明確指出,部分採購文件保密期限長達30年以上,此與陳時中說法不符。
2.該份專案查核報告亦為密件,本會社無法得知更多詳細內容。

爭議一:蔣萬安去年為立院調閱小組的召集人之一,疫苗採購資料相關會議,到底討論那些遮蔽的內容與公開項目?

事實:根據立法院第10屆第3會議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所記載,2021年4月29日召開的會議中,共有有委員陳玉珍等 5 人提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採購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及委員洪申翰等 8 人提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採購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後經表決成立疫苗採購調閱小組,並公布15條運作要點。其中第10條要點列明,調閱小組調閱文件之對象為衛生福利部及其所屬等相關機關,但經本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本小組調閱文件之範圍及相關事宜,須經本小組之決議。

根據當時的新聞報導,時任調閱小組召集人的蔣萬安委員要求衛福部,需提供國際認證疫苗歷次討論會議紀錄、疫苗採購品牌及數量、BNT疫苗、國產疫苗採購合約、疫苗催貨紀錄和代工評估紀錄等;且其中疫苗到貨期程文件,包含COVAX疫苗供應合約、台灣AZ公司簽署疫苗供應合約、美國莫德納公司簽署疫苗供應合約。衛福部也允諾將提供相關文件,但若疫苗原廠有不願提供的資訊,衛福部將提供遮蔽版文件。

爭議二:疫苗合約到底有無保密說? 

事實:今年8月份,國民黨召開記者會指控衛福部將相關採購合約列為機密文件封存30年,而陳時中當時接受採訪的回應是公務機關會針對公文重要性與機密情況列為密等,這是內部公文的管理程序,跟國家機密的保密不同。這是保存30年,不是不得公開30年。但就媒體揭露審計部專案報告畫面,確實有提到衛福部將相關採購合約列為機密,保密期限為10年~30年不等。專案報告與陳時中說法截然不同,兩者說法,應以正式的審計部報告可信度較高。

爭議三:審計部查核專案報告又怎麼說?

事實:審計部日前送交立法院的「COVID-19疫苗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查核報告」,經詢問立院與審計部,該份專案報告為密件,未提供一般民眾閱覽,保密期限至民國140年2月25日。因此,我們無法瞭解完整報告實際文字內容為何。但從媒體流出的照片中,可依稀判讀報告內文中提及:「且部分採購文件保密期限長達30年以後(至140年始解密)。」從上述文字中可以得知,疫苗採購確實有部分資料與文件是加密處理,與陳時中聲稱僅「保存」沒有「保密」的說法不符。

結論:
本次引起廣泛討論的審計部專案查核報告,經查核員詢問後,得知該報告為「密件」,僅相關人員可閱覽,無法向一般大眾公布。但從媒體翻拍畫面中可看出,該份專案報告中,文字敘述確實提及「部分採購文件保密長達30年以上,與陳時中所稱並非保密,而是保存的說法不同。
 

資料來源

一、    立法院議事錄
二、    自由時報,《立院疫苗採購調閱小組首次開會 藍營提5大項調閱資料》
三、    聯合新聞網,《獨/疫苗採購封存30年 審計部:應公開採購執行情形》
四、    台視新聞,陳時中受訪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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