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是塊遮羞布

假新聞是塊遮羞布

衛服部長陳時中指責網路瘋傳其酒宴卻不帶口罩的影片為假新聞,民進黨立院黨團則稱這是中共網軍的認知作戰。假新聞自去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已成民進黨政權套利的工具,只要是逆時中言論皆被貼上假新聞標籤。

假新聞已成數位傳播時代各國共同的噩夢,其中臉書(已更名為Meta)公認是假新聞氾濫的推手。但作為擁有全球至少30億用戶的社群巨無霸引起的爭議尚不止此。在《華爾街日報》的臉書檔案報導裡,Meta為了增加營收,其演算法以熱度高低為塗鴉牆呈現的順序,直接促成了偏激、煽動性言論的散播,並助長印度的宗教衝突及仇恨言論,亦成為人口販賣流通的管道,且在疫情期間成為醫療假新聞的集散地、而2018年平台40%流量來自於剽竊的內容。旗下的Instagram則影響青少女身心健康,造成其對體態的焦慮或厭食症。

在網際網路發展3世代後,我們意識到除了數位紅利外,數位之惡總與善相伴而生。既然我們已不可能反縮回類比時代,必須思考如何限縮數位之惡。

Meta自從劍橋分析事件(Cambridge Analytica)後刻意強調其為科技業者,平台中立,同時積極扶持第三方內容查核團體,協助其過濾貼文,甚至成立獨立監事會,營造透明、問責形象,避免淪入管制命運。

然而吹哨者在英、美兩國國會的證詞及監事會發表的譴責聲明顯示自律僅是話術,第三方查核機制亦無法導正數位之惡,立法管制為僅有的選擇。美國民主黨籍Amy Klobuchar參議員提出「平台競爭與機會法」,規定併購業者必須自證未造成不公平競爭,否則不予核准。如通過,Meta可能面臨whatsapp和Instagram被拆分的命運。另有呼聲要求廢止《電信法》230條款,解除平台業者的免責條文,並將社群平台視為公共媒體,因其便利性及必須性,且涉及公共利益,比照廣播模式規管。

台灣在這波平台管制浪潮中遠遠落後。官員過去的藉口是網路為不管制場域,近來改口稱沒有外商的管轄權。但同樣親美的南韓,日前不僅通過《電信商業法》管制平台業者不可綁定支付系統,且因谷歌對三星的反壟斷行為開罰207億韓元。可見蔡政府不是不能,而是不為也!

NCC雖回應將參照澳洲模式,規範原生媒體與平台間的廣告分潤機制,事實查核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並主張「基金模式」,將平台的分潤收攏成基金,再透過申請補助方式分配給媒體。若「數位通訊傳播法」僅於此,則無法解決有害言論及青少年保護等問題。

而基金模式更像是政府的白手套,直接主導商業利益的分配,容易形成親親之殺,箝制言論自由。日前該基金會接受外商贊助,頗有試辦基金模式的味道,引人遐思,台灣似乎快要有媒體太上皇了!

(作者為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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